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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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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官名。清代八旗中每旗的最高长官。八旗制度:每旗置固山额真一人,左右梅勒额真(后改为梅额章京)各一人。顺治十七年(公元1660年)定固山额真汉名为“都统”,定梅勒章京汉名为副都统,职掌一旗的户口、生产、教养、训练等事。又清代在各省建置驻防八旗,设将军或都统为长官,一般两者不并置,凡设将军处,其下置副都统。在一部分地区,都统即为该地区最高行政长官,如热河都统、察哈尔都统等。《清史稿.职官志四》:“各省驻防将军等官:将军......都统。”注:“从一品。”又:“先是经略大臣、大将军、大征伐则置,毕乃省。逮建八旗,驻防简将军、都统领之。”清方苞《广东副都统陈公墓志铭》:“一调再迁而至碣石总兵官,擢广东副都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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