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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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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名。本意为统领,总领。始称于东汉末。魏文帝黄妆三年(公元222年)置都督诸州军事,或领刺史,而都督中外诸军及大都督权位为最重,实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。两晋南北朝因之。北周改都督诸军为总管。又有大都督、帅都督、都督之称。至隋文帝时,三都督并为散官。唐复旧称,设大都督府,后又分都督府为上中下。大都督(上都督)以亲王为之,遥领其任,亦常用为赠官。中叶以后,以节度使、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,都督之名遂废。元置大都督府,统领诸卫。明代置五军都督府,各有左右都督,及都督同知、都督佥事,分领京卫与各地卫所,为全国最高军政机关。后各卫所仅余空名,都督乃成虚衔。清初沿之,后废。《三国志.魏志.曹真传》:“文帝即王位,以真为镇西将军,候节都督雍、凉州诸军事。”《晋书.桓温传》:“又加侍中、大司马、都督中外诸军事,候黄钺。”《新唐书.裴行俭传》:“复为金牙道大总管,未行卒,年六十四,赠幽州都督......中宗即位,再赠扬州大都督。”参阅《通典.职官十四.都督》、《新唐书.百官志四下》、《明史.职官志五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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