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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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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古代的书写材料。应用于战国至魏晋时期。为削制成的狭长的竹片或木片。竹片称简,木片称扎或牍,总称为简。今称为竹简和木简。简宽约几分,长一至三尺,每简用毛笔书写八至四十字不等。稍宽的长方形木简称方。汉代简的长度,写诏书律令的长三尺(约67.5厘米),律令因又称“三尺律”;抄写经书的长二尺四寸(约56厘米);民间书信的长一尺(约23厘米)。简用麻绳、丝绳或皮绳横串上下两头编缀成“策”,缣帛上外,大多由竹木简记载流传。简的体积大,分量重,保存使用不便,但质地坚牢,价较缣帛低廉,为纸发明和普及前最重要的书写材料和传播文化的工具。东汉以下,乃渐为纸所所代替。近几十年,在湖南长沙、湖北江陵、山东临沂,以及敦煌、居延、武威等西北地区,都有过重要的发现。《诗.小雅.出车》:“岂不怀归,畏此简书。”《管子.宙合》:“是故圣人著之简策,传以告后进。”汉史游《急就篇》三:“简扎检署椠牍家。”注:“竹简以为书牒也。”晋杜预《春秋序》:“大事书之于策,小事简牍而已。”《水经注.来永》:“[蔡]伦,汉黄门。顺帝之世,捣故鱼网为纸,用代简素,自其始也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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