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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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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科举考试制度,形式上为防止考场内官员作弊,规定凡乡试、会试之帘官的子弟与至亲,不许入场,谓之回避。其制源于唐。商衍鎏《清代科举考试述录》第二章第二节:“科场回避之条,所以防朝官子弟易于认识,钧通生弊而设,固不创于清代也。按唐开元二十四年设别头试,是为科场回避亲族之始。宋秋贡、春试,皆置别头场以待举人之避亲者,自缌麻以上亲及大功以上婚姻之家皆牒送,是凡举子之当避者,一律得别试也。清代乡会试主考同考之子弟回避不入试场,为顺治间旧制。雍正元年,癸卯乡试内外帘官子弟应回避者,别派大臣拟题,请旨考试于内阁,取中四人......[乾隆九年]后,乡会试主考官、房官、知贡举、监临、监试、提调之子孙及宗族例应回避,不许入考。乾隆二十一年,更推及受卷、弥封、誊录、对读、收掌等官子弟近戚,亦一体回避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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