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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宫廷中任官职的女子。 1、泛指内宫(皇帝的姬妾)和宫官(在六尚二十四司执事的高等宫女)。汉代女官分昭仪,婕妤等;唐代分为贵妃等十九等。《清稗类钞.爵秩类.女官名数品级》:“顺治戊戌十一月,礼部等衙门议定宫闱女官名数、品级及从供事宫女名数。乾清宫有夫人一员,秩一品;淑仪一员,秩二品;婉侍六员,秩三品;柔婉二十员,芳婉三十员,秩俱四品......慈宁宫有贞容一员,秩二品;慎容一员,秩三品,勤侍无品级。”参阅《周礼.天官》、《旧唐书.职官志三》。
2、特指宫官。《隋书.后妃传序》:“[炀帝时]又增置女宫官,准尚书省,以六局管二十四司。”明沈德符《野获编补遗.宫闱.采女官》:“天顺三年,上命镇守浙江太监卢永、江西太监叶达、福建少监冯让曰:‘宫中原设六尚女官以纪内事,须识字妇人充任。近年多放还家,及老疾不任事者,缺人任用。敕至,即密访良家女子年十五以上,无夫妇人四十以下,能读书写字并谙晓算法乾四五十人,籍记之,待明春遣人同尔会选,令其亲属送来。’在此敕,则禁中须女官甚急。向来宫掖充满,俱系北产,不谙文理,故命江南选择,不独取其美丽,亦以慧黠堪给事左右也。” |